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歐陸法制史專題二
Seminar on Administrative Process Law (Ⅱ) 
開課學期
101-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陳妙芬 
課號
LAW5172 
課程識別碼
A21 U204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7,8(14:20~16:20) 
上課地點
 
備註
教室為法研2。與大學部合開。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25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11LegalHistory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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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101學年(上) 歐陸法制史專題(一)(二)(三)(四)

陳妙芬副教授

課程主題:從歐陸法制史看歐盟憲法與人權運動的歷程

內容簡介:

歐陸法制的現代化發展,深深影響近代以後的亞洲社會,並實際接觸和影響了近代以後的台灣,因此它是理解我們自己的法律不能忽略的一環。一般也都認為,歐洲現代社會和法制,主要建立在普遍人權、民主和法治的信仰上,並強調這些基本價值的維繫與歐洲文化有密切的關係。因此,我們唯有理解歐洲現代文化的背景,才能真正認識這些基本價值的內涵和衍生的各種疑難。
不過,有關歐洲歷史和文化研究的範圍非常廣泛,需要採用的研究方法和素材也十分複雜,不論是文化史、社會史或法律史等各方面也都還欠缺中文著作與翻譯,如何克服文獻閱讀的障礙並能掌握歷史的詮釋理解,是這個課程最大的挑戰。這學期將循序漸進地帶同學一覽歐陸法制史的圖貌,培養對歐陸法緣起傳承與分化的基本理解,再進一步導入基於社會變遷而來的歐洲憲法改革運動,以及攸關今日歐盟整合的人權運動歷史概況。
整體而言,這是一個以歐陸法制史為範圍的中級課程,雖然選定歐洲人權發展為歷史探討的對象,但是為了讓同學具有基本的歐陸法律史的知識,以便能夠理解近代以後歐洲國家建立和整合的背景,並對歐洲的人權文化能有基本的認識,課程內容將著重探討歐陸法制史中「人權文化」的奠基及發展情況,以及隨之而來的憲政制度的興革演變。

附註: 概念上,「歐陸法制史」指的是由古希臘和羅馬法傳統而來,影響歐洲大陸法系、甚至稍後發展的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度史。歐陸的法制,其實並不等同大陸法系的法律和制度,因為「大陸法系」是一個對沿襲、繼受、發展和改革羅馬法傳統的法律系統的指稱,它的傳播早就超過了德、法、奧等國的界限,亞洲國家,包括台灣、中、日、韓等國,以及拉丁美洲國家都深受其影響。法律文化與社會和政治系統的互動和糾結,深深影響了當代每一個國家法律社群的面貌。研究這整個大陸法系傳統的由來和變革、歐陸法制史研究的方法、探討歐陸法制發展和包括台灣在內的大陸法系之間的關聯,是「歐陸法制史導論」的內容。
 

課程目標
以歐陸法制史為範圍的中級課程,選定歐洲人權發展為歷史探討的對象,但仍兼顧培養同學具有基本的歐陸法律史知識,以便能夠理解近代以後歐洲國家建立和整合的背景,並對歐洲的人權文化能有基本的認識。 
課程要求
評分方式:(1)修課同學應預習每週指定的文獻、參與討論,並且選定至少一週課程指定的內容,在課堂上做隨堂口頭報告,報告時須提供大約500-1000字的報告大綱。(2)此外,每人應選定與課程相關的主題,在期末發表一篇習作報告,並在一月十五日之前繳交期末習作論文,論文字數約在6000-8000字之間(研究生應交約8000-10000字)。(3)每位同學的口頭報告、課程參與和期末作業均列入學期總成績評量。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主要參考文獻:

1. 廖福特,《歐洲人權法》,台北:學林,2003。
2. 王可菊(主編),《國際人道主義法及其實施》,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
3. 徐國棟(主編),《羅馬法與現代民法》,第一卷,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
4. 徐國棟(主編),《羅馬法與現代民法》,第二卷,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
5.戴東雄,《中世紀義大利法學與德國的繼受羅馬法》,第二版,台北1999。
6.鄭玉波(編譯),《羅馬法要義》,第二版,台北1965。
7.Munroe Smith, 《歐陸法律發達史》,姚海鎮譯,第四版,台北1987。
8.何勤華(主編),《英國法律發達史》,北京1999。
9. J. M. Kelly, A Short History of Western Legal Theory, Oxford 1994.
10. J. H. Merryman, The Civil Law Traditi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Legal Systems of Western Europe and Latin America, 2. ed., Stanford 1985;第一版中譯本:《大陸法系之傳統》,章孝慈譯,台北1988。
11. Merryman/Clark/Haley, The Civil Law Tradition: Europe, Latin America, and East Asia, The Michie Company/Virginia 1994.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